为提升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精准化服务水平,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制订出台《关于自治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意见》,对全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作出宏观指导、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全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
强化责任做到“职责清”。《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所在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同级人社、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统一领导、统筹指导、单位尽责、部门尽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多方联动帮扶机制。
规范要求确保“纪律严”。《意见》指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既要严明纪律规定,依法按章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厚此薄彼”“人情帮扶”等行为,确保清正廉洁;又要因事制宜、特事特办,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做到雪中送炭。
统筹部署保证“帮扶准”。《意见》强调,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原则上以离休干部(含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孀)为主,兼顾退休干部,并对需要进行帮扶的特殊困难情形作出简明界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的底数清、界定准、措施实,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系统完善的帮扶机制。
多措并举力求“帮的实”。《意见》明确,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可通过政策支持、提供物质或资金帮助、协助安置子女就业、合理减免相关费用、纳入有关保障体系、联系公益志愿服务、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及时给予精神抚慰、进行必要救助等措施进行,增强帮扶实效。
以上带下直接“帮到位”。《意见》还明确,在自治区本级设立专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资金”,每年向各地各单位特殊困难情形最重的离退休干部每人每次提供5000~10000元不等的直接帮扶,并明确了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作出示范。